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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给予100%契税补贴

2023-11-03来源:东营房产网广西横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给予100%契税补贴

10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斜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关于进一步增进斜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及,在实行购房补贴政策方面,即日起在横州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于2023年12月31日前签定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已完成商品房合约登记备案及契税交纳的个人,按照其已交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与财政补贴。

另外,即日起在横州市范围内出售新建车位,于2023年12月31日前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已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与财政补贴。

在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确认标准方面,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未婚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人贷款出售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横州市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否已利用贷款出售过住房,在横州市商业银行均按首套住房继续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另外,对于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优惠,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新的出售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免税优惠。其中分批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出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出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通知》称,在优化购房入学模式方面,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交纳后,购房者在 2024年有义务教育阶段接续年级新生入学需求的,如城区学校招生完城区户籍适龄入学子女后剩有空余学位,可以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进入城区学校就读,如城区学校并无空余学位,可以合理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村委小学就读。

《通知》还提及,在落实土地款交纳优惠政策方面,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和布局,增加供应优质地块。之后实行用地实申请制度,竞买土地保证金交纳比例低于为起始价的20%,土地成交款可延长至一年内缴清。

要引领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在确保债权安全的前提下,引领驻横州市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大力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反对,增进项目完工交付。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存量融资,可以允许远超过原规定多展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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