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日上午,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公开发表宣判何景友等16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该案的审结是东营区人民法院在扫黑除魔斗争常态化后交还的又一张答卷。
经审理查明:自1987年至1996年,被告人何景友因与他人打架以及抢夺工地先后三次被劳动教养。1999年1月,在劳动教养被释放后,何景友开始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原胜利镇)周边纠合社会下人人员抢夺集装箱工程,并伙同他人连续实施多起暴力性犯罪,在周边地区产生恶劣社会影响,并使何景友在社会上形成并积累了一定的社会恶名昭彰,之后何景友因犯绑架罪、聚众斗殴罪被判入狱。何景友在2010年入狱后,利用之前形成的社会恶名不断招揽、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下人人员,逐渐构成了以何景友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陈成光、高维红为骨干成员,人数众多、人员平稳、内部层级清晰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纵容、残害群众,有的组织地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制交易、开办赌场等犯罪活动24起,实施其他违法行为9起,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区辖区及周边地区内介入纠纷、背叛他人、非法敛财、欺压残害群众,在同类建筑行业竞争中谋取优势地位,阻碍毁坏了他人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经营,形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法院审理指出:被告人何景友的组织、纠集多人,长期实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了以何景友为组织者、领导者的人数众多的稳定的犯罪的组织;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等非法手段以及有的组织地承包工程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并将提供利益用作的组织生存发展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作恶,纵容、无辜群众,有组织地实行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制交易、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区辖区及周边形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法应该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东营区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参予犯罪的事实、性质、次数、在犯罪中的地位和起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对何景友数罪并罚,要求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褫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二十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平均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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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